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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南环路建龙公铁平交道口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双鸭山南环路建龙公铁平交道口改造工程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230625FW8888-0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双鸭山市南环路建龙公铁平交道口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双发改发【2023】13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双鸭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南环路建龙公铁平交道口改造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既有公铁平交道口改建为立交工程,新建框架桥1座,新建框架桥两侧引道长度760米,建设内容包括框架桥引道、路基、电力光缆的移设和过渡及地方征拆等,不含地方管道、光电缆移设及道路照明。
2.4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委托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建设项目专项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
2.6.1项目全过程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交工管理等;
2.6.2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地勘、物探、竣工复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4造价咨询:包含本项目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需要全部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6.5招标代理:提供本项目相关招标代理服务等工作;
2.6.6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2.6.7专项咨询服务:(1)地质灾害评估:进行地质灾害资料收集、现场调查、图件绘制、技术分析,以及评估报告的编制和评审等全部工作内容。(2)环境影响咨询:编制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组织相关咨询单位评估,并完成取得本项目环评批复。(3)水土保持咨询: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4)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上述专项咨询服务经招标人同意后,需根据经济能力、技术能力多方面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咨询单位进行专业分包)。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76.42万元(项目管理:24.31万元;工程勘察:14万元;工程设计:41.86万元;造价咨询:17.18万元;工程监理:31.95万元;地质灾害评估:4.4万元;环境影响咨询:3.72万元;水土保持咨询:35.31万元;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3.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察: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6工程监理: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3.3工程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3.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5造价咨询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6招标代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7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3年05月到2023年07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不得为离退休人员)。事业单位或事转企单位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进行,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8月24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4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469-4261049
 
招标人:双鸭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43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星光耀二期办公A座1302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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