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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C-G-2023-02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总投资约 38741.61 万元。,招标人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该项目在原有地形建设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002)二标 段: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企(事)业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 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2.1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 备下列两种资质: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注:2.1、2.2 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多家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 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
3、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身份承担过合 同额 1 亿人民币(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
公告网页截图,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 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未担 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投标文 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以 上(含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与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承诺未担任任何在建项 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 公章及项目总负责人签字);(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 位公章);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或类似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 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负责人或类似总承包工程中的 设计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 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 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 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 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 中需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 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投标人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且投标人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需提供)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0、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
(002 二标段: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 料;
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 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0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节 假日除外),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 西区周山大道与九都西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6 栋 1203 室;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 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 的证明资料。(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 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单位,均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6 号楼 1203 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6 号楼 1203 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润创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模式)进 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
2、项目编号:HNRC-G-2023-029;
3、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该项目在原有地形建设基础上进行提升 改造;
4、建设地点:嵩县;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为最终评审价的 100%,监理为工程最终评审价的 1%;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 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总投资约 38741.61 万元。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标段:陆浑湿地可持续利用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8、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项目采用 EPC(设计-采购-施工)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的工程勘测、施工 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结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标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及工程移交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9、计划工期:
一标段工期:720 日历天,包括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设计、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10、质量要求:
一标段: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规定并符合相关监 管部门的要求,能顺利通过审批部门的审查,保证设计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二标段: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14、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 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要求:
1、企(事)业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 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资质要求:
2.1 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 备下列两种资质: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 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注:2.1、2.2 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多家投标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 员家数应不超过 2 家。
3、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身份承担过合 同额 1 亿人民币(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或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 公告网页截图,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任意 一方提供均可)。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承诺未担 任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投标文 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以 上(含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与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且承诺未担任任何在建项 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 公章及项目总负责人签字);(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建承诺,并加盖单 位公章);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 2018 年 7 月 1 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或类似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 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担任过类似工程设计的设计负责人或类似总承包工程中的 设计负责人(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复印件,以签订合同时间为 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若为联合体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 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 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由 2 家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 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成交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 中需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复印件。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程工作的,如有资质和能 力要求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如果有时)。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 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8、投标人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备案信息);且投标人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若为联合 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需提供)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0、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
二标段要求:
1、投标人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须提供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的复印件、无在监工程及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承 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 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其他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节假日除外),上 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周山大道与九都西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6 栋 1203 室;
3、报名必须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 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的证明资料。(注: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一 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按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 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报名通过的投标单位,均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9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河南省洛阳市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6 号楼 1203 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时间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嵩县陆浑大道新区客运站三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润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6 号楼 1203 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嵩县林业局
2023 年 08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嵩县林业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嵩县陆浑大道新区客运站三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青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西元国际 16 号楼 1203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hnrunchuang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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