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分立专项审计及验资服务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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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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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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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分立专项审计及验资服务项目中选候选人公示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分立专项审计及验资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本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0:00-2023年9月2日10:00),具体如下: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比选响应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比选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比选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楼
联系电话: 020-83106728
监督部门: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层
联系电话:020-83106332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 30 日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分立专项审计及验资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为本项目第一中选候选人。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0:00-2023年9月2日10:00),具体如下:
响应人 | 符合性 审查 | 商务技术 得分 | 经济评审 (元) | 结论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 通过 | 90.00 | 80,000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通过 | 83.33 | 84,800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通过 | 82.00 | 90,000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比选响应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比选人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比选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持比选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楼
联系电话: 020-83106728
监督部门: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12层
联系电话:020-83106332
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