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1包)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1包) | |
项目编号 | WH21GC2023SZ1149 | |
标段名称 | 嵩山路北侧地块片区开发一期建设项目(1包) | |
标段编号 | WH21GC2023SZ1149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中江综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苏柏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2座6楼612 | |
联系人及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29日 10:00:00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芜湖城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道 路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2.3%(设计费率:4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姓名:朱海峰 | |
证书编号:皖1342016201720557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 ||
工期(天) | 3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1包)(2021.12.17) 芜湖官陡城东片区(扁担河以东)成片开发建设项目(2包)(2022.4.6) 2021至2023年度芜湖市湾沚区城南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采购项目(2021.7.12) 2022-2024年度湾沚区城北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养护服务采购项目(2022.5)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2019.4) 全国城镇市政养护示范设施“扁鹊杯”(2020.9) 2022年度中国市政工程协会(AAA)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山水环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2.5%(设计费率:55%)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姓名:刘强 | |
证书编号:苏1322015201505581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 ||
工期(天) | 300 | |
质量承诺 | 设计施工图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认可进行图审,施工图审查符合合格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信宜市绿道一期 EPC 项目(2019.7.15) 吉安市神岗山公园(旅游综合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2018.12.17)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江苏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2020.4.14)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行业甲 级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82.88%(设计费率:48%) |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 姓名:郜颖蕾 | |
证书编号:豫1412017201730869 | ||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 | ||
工期(天) | 3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阜阳市颍州区 2020 年百巷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2020.6.16)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奖项 | 河南省工程建设优质工程奖证书 (2021.7.29)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基准价:建安及养护基准值82.59(设计费基准值45)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