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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总行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总行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612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总行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至 2023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总行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3-612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总行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年(含税)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控制模式(元/年/人),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控制价明细表》
采购需求:吉林银行总行监控中心值守外包服务,派驻人员承担监控中心24小时实时监看、报警事件处置、非现场检查、设备故障报修及银行指定监控中心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事项。(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6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
3.7供应商须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裁判文书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需要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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