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招标公告泰顺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彭月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设备采购(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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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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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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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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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泰顺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彭月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设备采购(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CG202308026
项目名称: 泰顺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彭月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3.7325万元
最高限价:893.7325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泰顺县污水处理综合提升工程(一期)-彭月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设备采购(二次) | 1项 | 893.732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泰顺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19日 上午9:00时
地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或泰顺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s.gov.cn/col/col1383420/index.html)直接下载。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5号)
投标人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无须到达现场。邮寄时须备注项目名称及当面签收确认,否则由此产生的投标文件遗失以及投标文件破损而导致投标无效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166号5楼(拒绝到付);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 9:00 (北京时间)前;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寄到邮寄地址,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接受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疫情管控和全国道路交通影响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等相关规定)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邮寄外包装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本项目的主要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开标采用钉钉直播方式,供应商扫描招标文件附件二维码进群,观看开标情况。
五、开启
时间:2023年9月19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国有企业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7个工作日内(质疑文件原件签收之日起算)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机构可不予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泰顺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咨询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人民路23号
2、代理机构: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质疑咨询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7-67566723
地址:泰顺县罗阳镇云寿路166号5楼
招标文件及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