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财政局关于池州新闻客户端改造升级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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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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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CZB32023049
二、项目名称:池州新闻客户端改造升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业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龙子湖路交口合肥拓基百大商业广场商办楼21023室
被投诉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三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安徽业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对池州市传媒中心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你司关于“池州新闻客户端改造升级项目(项目编号:CZB32023049)”的投诉书。
经审查发现,你司的投诉书格式、内容和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以及投诉书副本数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8月10日通过EMS(邮件号: 1279541351137)
向你司邮寄《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书的一次性告知书》(编号〔2023〕08号),告知你司在收到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你司已于2023年8月11日在该告知书送达回执上签收。
补正期间,本机关未收到你司任何补正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你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
2、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池州市财政局
2023年08月28日
二、项目名称:池州新闻客户端改造升级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1 | 安徽业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龙子湖路交口合肥拓基百大商业广场商办楼21023室 |
2 | 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三楼 |
3 | 池州市传媒中心 | 池州市石城大道 339 号广电大厦 |
投诉人:安徽业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龙子湖路交口合肥拓基百大商业广场商办楼21023室
被投诉人: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池州市清风西路中央广场一号楼三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 址:无
四、基本情况
安徽业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对池州市传媒中心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4日收到你司关于“池州新闻客户端改造升级项目(项目编号:CZB32023049)”的投诉书。
经审查发现,你司的投诉书格式、内容和授权委托书授权权限以及投诉书副本数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8月10日通过EMS(邮件号: 1279541351137)
向你司邮寄《关于限期补正政府采购投诉书的一次性告知书》(编号〔2023〕08号),告知你司在收到告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补齐补正,你司已于2023年8月11日在该告知书送达回执上签收。
补正期间,本机关未收到你司任何补正材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本机关认为,你司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
2、处理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司的投诉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告知书不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池州市财政局
2023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