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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公示
 
工程名称: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从2023年8月28日10时至2023年8月31日10时止
 
   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8日10时至2023年8月31日10时。  
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质量/承诺
第一候选人
广东省六建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
陈永灿/粤2442011201201277
244日历天/244日历天
合格/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附件:1.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塑城一期6号楼首、二层A607 
邮编: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757-81253005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1座2栋4层419室
邮编:5280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佛山市蓝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757-81260317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1106室B单元
邮 编:528000
 
 
 
 
 
 
 
 
 
 
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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