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A330801000608001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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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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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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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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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 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衢州市智慧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6号 |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19层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郑芳 | ||||||||||||||||||||||||||||||||||||||||||||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话:13357020322 | ||||||||||||||||||||||||||||||||||||||||||||
标段(包)名称: | 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08010006080010010000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 澄清文件(1)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①投标人须知中的3.2.4中原“投标报价大于最高限价或分项最高限价者,作无效标处理。”现改为:“投标报价减去暂列金额大于最高限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总承包管理及其他费用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大于相应分项最高限价者,作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人须知中增加5.1.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内容为:(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携身份证和CA数字认证证书(USB KEY)参加开标会议;(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或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以上要求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不能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的,为不能确认参加开标会议)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开标前将USB KEY交至工作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作为投标人)。注:相关人员身份证、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均应随身携带,无需密封。 ③原投标人须知7.2中第3点“如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在本项目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影响评标结果的、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更换为:“公示前,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无行贿犯罪和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在本项目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由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如第三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④3.2投标报价条款3.2.4中原“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现改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减去暂列金额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⑤3.5.2中“近年财务状况无需提供”现改为“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信标要求提供”。 ⑥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现改为: 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技术标副本编制要求如下: ⑴纸张规定:采用A4白纸; ⑵使用WORD文件形式双面打印,不允许彩色打印,封面采用招标文件统一提供的格式(不含页眉、页码、页脚),装订位置在封面左侧2个方框内(用订书机装订即可); ⑶所有文字、数字用宋体四号字,不得加粗、倾斜,不得设置字符边框、底纹;段落间距设置为:“段前”0,“段后”0,1.5倍行距,“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网格”选项设置为空白;一律不设页眉、页码、页脚; ⑷技术标副本内容不准有投标人的任何痕迹,包括字符和徽标(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单位名称、地址、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单位名称以我单位或本单位等代替; ⑸不设目录,不得出现空白页、不得出现重复页、不得出现反装页、不得出现倒装页; ⑹不得修改标题及其序号; ⑺除封面外页数控制在120页以内; ⑻违反上述编制要求的,技术标作0分处理。 ⑼技术标副本PDF格式样张在附件中下载,直接打印不得出现水印码。 对因弄虚作假或恶意隐瞒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提请监管部门将此不良行为记入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 二、招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统一改为“项目总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否决投标条件和不作为投标人情况”中增加“B1.12 变动或未填报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 四、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内容以此次澄清为准。(详见附件“专用合同条款.doc”) 五、招标文件第七章 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四、班子成员表” 原:
更改为:
原:
更改为:
②本章“五、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中施工负责人也须单 独作“项目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附表如下: 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和无行贿 犯罪记录的声明
③“技术标封面”格式在附件中下载。 ④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价格清单”条款增加:(二)价格清单(报价金额精确到元)2.1工程设计费清单、2.2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及设备购置费清单、2.3总承包管理及其他费用清单、 2.4暂列金额、2.5投标报价汇总表,以上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⑤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原“十 价格清单”增加“(三)其他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增加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所需内容。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工程费用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等(所需表格在附件“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清单报价表.zip”中)。 ⑥在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原“十三、业绩证明”中的“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项目业绩(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仅指证明材料中的“可查证的带网址的招标公告网页截图”)在任何网上都查询不到的,须提供该业主证明。”现予删除,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信部分评分标准。 六、原公告中附件内“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313.zip”压缩文件更改为“衢州高铁新城智慧产业园一期项目清单报价表.zip”。 七、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18005702858. 招标人:衢州市智慧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16 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08757609 | ||||||||||||||||||||||||||||||||||||||||||
信息来源: |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3-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