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A3308010011370010010000]

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A3308010011370010010000]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
项目代码:

招标人:
名称: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衢州市信安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三江中路2号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吴健菠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588805015
标段(包)名称:
勘察设计第1标段;
标段(包)编号:
A3308010011370010010000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勘察设计
 
 
 
招  标  文  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衢州市信安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鉴此,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2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上下载本补遗书。
 
 
                             招标人:常山县定阳航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衢州市信安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常山江(辉埠~双港口)航电枢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问:是否须在投标时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答:无须提交。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
 
1、招标文件第78页最后一行“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为:
本项目项目建议书报批稿。
 
2、招标文件第101页备注1修改为: 
1、本表人员应与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所列人员相一致,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岩土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等)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交通专业)浙江交通网诚信信息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职称等相关证书公开信息截图等。
 
3、招标文件第132页删除最后一行“1.7 必要的图纸(采用标准图框A3幅面,可加长)”内容,修改为: 
1.7 设计阶段BIM技术应用的理解和相关方案
      1.8 必要的图纸(采用标准图框A3幅面,可加长)
行政监督机构: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05708757609
信息来源: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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