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滨湖新区2022年魏屯镇东娄家瞳村土地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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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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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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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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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滨湖新区2022年魏屯镇东娄家瞳村土地整治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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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1050893001573001001 | ||||||||||||||||||||||||||||||||||||||||
招标内容: | |||||||||||||||||||||||||||||||||||||||||
衡水市滨湖新区2022年魏屯镇东娄家瞳村土地整治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市滨湖新区2022年魏屯镇东娄家瞳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衡水滨湖新区管理委员会以衡滨批字【20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滨湖新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占补平衡项目拟整治土地面积 192.016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181.6344公顷、园地0.50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810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0667公顷。预计可提质耕地面积145.5614 公顷,地类为水浇地。按照《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设计提质耕地由原耕地平均利用等别8.0等提高为耕地平均利用等别7.0等,不低于周边原有耕地利用等别,预计可新增粮食产能218342.1公斤。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8 09:00至2023-09-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uvbidding.cn/#/home)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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