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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区潘家沟13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工程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第二次)比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锦江区潘家沟 13 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工程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第 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江区潘家沟 13 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工程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非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成都 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地块总共约 8 栋住宅楼;地下室局部 2 层;总用地面积:15988.22 平方米;总 建筑面积:约 45976.44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 31976.44 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 面积约 14000 平方米;容积率:2.0 ;建筑密度:不大于 20 %;绿地率:应符合《城市居住 区规划设计规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江区潘家沟 13 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工程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第二 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锦江区潘家沟 13 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工程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第二 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条件: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 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等相关内容)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 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上满足本项目要求。3.2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工程常规材料检测或结构实体检测服务业 绩。
3.3 不存在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具体要求按本比选公告相应要求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后详 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9 月 11 日(法 定假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 选文件:(1)线上方式:将报名资料(详见第 4.2 条)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jjtbm@126.com)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2)线下方式: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 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持下列资料(详见第 4.2 条),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4.2 报 名资料要求:(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此项 采用线上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提供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 项资料;(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3)加盖比选 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注:①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②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接收比选文件的指定邮箱,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时需将报名资料整套原件一并递交给比选代理机构。③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4.3 比选人不提供除 4.1 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 文件获取的方式。4.4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 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 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 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2)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项目锦江区潘家沟 13 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工程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301-510104-04-01-944531】FGQB-000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比选人为成都弘锦寓林 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常规材料及结构实体检测(第二次)进行 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锦江区潘家沟 13 号地块新建商品住宅及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村 10 组。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地块总共约 8 栋住宅楼;地下室局部 2 层;总用地面积:15988.2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45976.44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 31976.44 平方米;地 下室总建筑面积约 14000 平方米;容积率:2.0 ;建筑密度:不大于 20 %;绿地率:应符合《城 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2.4 比选范围及内容:检查清单所含的所有检查参数内容,以及国家及地方性相关规范、标 准规定的检测内容。
2.5 检测周期:本项目检测周期暂定为 731 日历天,最终检测周期自委托项目第一批材料进 场之日起至委托项目所有建筑材料全部检测完为止,具体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委托人要求为 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性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建筑地基基础质 量检测类等相关内容)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 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上满足本项目要求。
3.2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具有 1 个工程常规材料检测或结构实体检测服务业 绩。
3.3 不存在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具体要求按本比选公告相应要求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后详 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 2023 年 09 月 07 日至 2023 年 09 月 11 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下午 17 时 00(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1)线上方式:将报名资料(详见第 4.2 条)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jjtbm@126.com),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 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持下列资料(详见第 4.2 条),报名并获取比选 文件。
4.2 报名资料要求:
(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此项采用线上报名 并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提供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注: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②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 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接收比选文件的指定邮箱,且在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将报名资料整套原件一并递交给比选代理机构。③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 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 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除 4.1 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09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 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小雅巷 17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弘锦寓林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小雅巷 17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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