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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厚岗1号、5号产业园消险加固改造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基本信息

招标名称:傅厚岗1号、5号产业园消险加固改造工程
招标行业:土建类>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傅厚岗1号、5号产业园消险加固改造工程
项目所在地:南京
报名截止日期:2023-10-09
注册资本要求:无
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傅厚岗1号、5号产业园消险加固改造工程已由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傅厚岗1号、5号产业园消险加固改造工程(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玄发改备[202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7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傅厚岗1号、5号
2.1.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傅厚岗1、5号,临近内环南线与地铁一号线(鼓楼站与玄武门站中间),本次对傅厚岗1号1-8层外立面出新改造、内部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对傅厚岗5号1幢5层Dsu级危房消险加固并改造出新。园区总占地面积约5000㎡,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1000㎡,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9719㎡。 本次更新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如下:傅厚岗1号1-5F约8718平米,傅厚岗1号南侧1-4F约1001平米;傅厚岗5号1-5F约7658平米,院内其他附属建筑约342平米。
2.1.3合同估算价:64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7月26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项目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傅厚岗1、5号,临近内环南线与地铁一号线(鼓楼站与玄武门站中间),本次对傅厚岗1号1-8层外立面出新改造、内部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对傅厚岗5号1幢5层Dsu级危房消险加固并改造出新。园区总占地面积约5000㎡,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1000㎡,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9719㎡。 本次更新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如下:傅厚岗1号1-5F约8718平米,傅厚岗1号南侧1-4F约1001平米;傅厚岗5号1-5F约7658平米,院内其他附属建筑约342平米。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改造更新;室内功能改造及装修;水、强弱电、空调、智能化改造;园区景观及亮化;停车改造;拆除、消险加固改造)设计,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本工程设计阶段及服务内容: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改造更新;室内功能改造及装修;水、强弱电、空调、智能化改造;园区景观及亮化工程;停车改造;拆除、消险加固改造)施工等。
2.3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除外)的施工业绩,并担任施工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或投资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除外)的设计业绩,并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证明材料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金额内容均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8.1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注: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
①提供以上有效期内的证书材料,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提供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2月-2023年7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1)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2月至- 2023年7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职员;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7)、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8)、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 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1)、根据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电子签章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个人电子签章作为电子证书有效签章,电子证书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全面实施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筑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记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12)、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技术标评审:(满分35分)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能清晰表达各专业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能对项目的区域划分、功能布局、新旧建筑结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装修设计理念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装饰创意、空间处理符合并充分满足项目特点。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总平面布局(2):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总平面布局(3):准确表达现状建筑的坐标定位、场地标高、间距等技术条件;布置合理,符合项目功能特性,合理利用空间面积,交通流线规划合理,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停车数量满足配比要求。合理规划场地出入口,合理布置内部交通并满足消防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完备合理,重点设计表现效果以及空间处理、造型、材料、色彩等方面的美观协调,能够体现项目的气质格调。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功能布局合理,充分利用各种空间营造复合利用空间。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对外立面设计有独特的见解。优(4);良(3.6);中(3.2);差(2.8);无(0)
结构方案:根据对方案的理解,具体阐述本项目结构设计的技术重点与难点,并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分项阐述在本项目结构改造加固设计中,采取的控制造价、节约工期的技术措施;提出最优加固改造方案。优(3);良(2.7);中(2.4);差(2.1);无(0)
设备方案: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总图设计满足项目市政条件,考虑红线内的室外管线,减小施工过程中对正常使用建筑的影响。平面图设计及系统设计均需满足整体项目改造后的功能使用要求。改造区域的室内外管线设计满足新老管线合理衔接。各专业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备方案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3)安全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5)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6)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且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 注:①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均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至少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扫描件编入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0-09 09:3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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