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岭马鞍山废弃采石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期)(项目编号:FTJT2023-G-014)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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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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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岭马鞍山废弃采石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二期) | 项目编号 | FTJT2023-G-014 | ||||||||||||
招标人 | 富川裕达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富川裕达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对采石场遗留的危石、遗留的山石、坡体进行挖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前期工程,土地平整工程,边坡治理工程、土壤重构工程及相应配套辅助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6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房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捌万贰仟伍佰贰拾叁元肆角柒分(¥登录即可免费查看.47)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炯(注册编号:桂1442018201906193 )身份证号:4509221985****3117 | ||||||||||||||
专职安全员 | 潘思添(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7230)身份证号:4522251973****487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钟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柒万捌仟陆佰壹拾玖元肆角玖分(¥38478619.49)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潘燕芳(注册编号:桂245101014477)身份证号:4524271986****0422 | ||||||||||||||
专职安全员 | 梁洁丽(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10295)身份证号:4504221984****13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叁仟捌佰肆拾柒万捌仟柒佰零柒元零陆分(¥38478707.06)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桂香(注册编号:桂245212100080)身份证号:4326241978****5128 | ||||||||||||||
专职安全员 | 卢晓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7153)身份证号:4524281980****007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贺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zggzy.org.cn/gxhzzbw/(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7893153 |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