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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LTZB2023G-37)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通化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68 万元,招标人为集安市青石镇综合服务中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 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 2022 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
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设
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类
似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
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
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求。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3.4 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存在行贿
犯罪行为;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
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
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拟派出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均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
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
计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
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
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
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
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C.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
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09月04日00 时00分到2023年09月08日00 时00分
获取方式: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l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电子上传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TZB2023G-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
字【2023】20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青石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一般
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包含但不限
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质量保修。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一栋,占地面积 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300
平方米同时建设水泥路 2270 平方米,桥涵2个,人行步道12200 平方米,路缘石7396米,
自来水管线 3067 米,污水管网道路修复 9300 平方米,种植乔木 562 株,灌木12462平方米
等相关基础设施。
2.4建设地点:集安市青石镇黄柏村。
2.5项目周期:(1)设计周期: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
设计成果;
(2)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十六个月。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项目总投资:136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
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类似设
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类
似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
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
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
求。投标人应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④通过
(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存在行贿
犯罪行为;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
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
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
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拟派出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均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
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设
计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
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
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
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
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
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2019〕28
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北京时间,下同),凭数
字证书(企业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
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完善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2已在通化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
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或携带CA锁到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
一体化平台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
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0435-
3295811.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
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对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异议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本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相关
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北
京时间),地点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第一开标室。投标人须在投标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至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10分钟内(不可提
前加入)加入QQ群 904527775(开标直播QQ工作群组)。加入后将群昵称改为投标人名称,
并在QQ工作群中输入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具体操作
详见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中“关于疫情期间开展交易活动的通知《通过QQ直
播群开标操作指南》”。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
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
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
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
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青石镇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集安市青石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人:栾忠强
联系电话:0435-622778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安市青石镇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集安市青石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1908 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longtaigc@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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