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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供水)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供水)项目EPC总承
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E6112063509kwsq0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供水)项目EPC总承包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西咸
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
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建设地点:本项目起点为秦汉新城和泾河新城分界线,接西咸第二水厂望夷路配
水厂管道,沿泾河湾路至泾河,跨越泾河后沿茶马北路向北敷设至原点大道,同原点大道规
划的泾河水厂出厂主干管道相连 2.2工程规模泾河湾路段: 设计管径DN1200mm, 管长
1572m;过泾河段:设计管径DN1000,总管长2600m;茶马大道段:管径DN1200,管长4703m;设
计管道沿线设置给水支管,管径DN600-DN800。管道沿线共设置阀门井12座,流量计井3
座,排气阀井18座,排泥阀井7座,调流调压阀井2座。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部门最终确
定的规划指标为准。2.3招标范围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
150GW 供水)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
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2.4项目投资总额约15562万元
(其中本次招标项目估算13591.53万元).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2.6项目名称:西咸
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供水)项目EPC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 供水)项目EPC总承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 供水)项目EPC总承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
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
4.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但须满足相应的资格
要求;
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
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6)申请人信誉要求
6.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2日O0时00分到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09
月13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
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09月13日09 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七、其他
1.本招标项目西咸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供水)项目
EPC总承包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57号、关于西咸
二水厂引至泾河新城原点大道供水管道工程(隆基150GW 供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
设,建设单位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
2.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09月02日00 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
介公开发布。
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
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3日09时3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
(格式sxys)。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
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6.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需并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
j
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http://ggzyjy.xixianxinqu.gov.cn/),未在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7.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
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
标的投标。
8.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
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
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
知信息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孵化中心3号楼A206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CROSS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瓮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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