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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ZJ-2023-0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889074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 市宜阳县,主要内容为河道清理淤泥及垃圾、拆除老旧房屋及烟坑、新建片石 挡墙及护坡、新建污水管网、新建造型墙及铁艺大门、栽植树木及绿篱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
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 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 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 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9月04日 18时30分 获取方式:本次招标经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jlys@163.com)获取文件的 供应商,均须将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jlys@163.com),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手 续后通过该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花果山
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J-2023-011
2、项目名称: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元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7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宜阳县花果山乡穆册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洛阳市宜阳县,主要内容为河道清理淤泥及垃圾、拆除老旧房屋及烟坑、新建 片石挡墙及护坡、新建污水管网、新建造型墙及铁艺大门、栽植树木及绿篱等。
(2)建设地点:洛阳市宜阳县境内。
(3)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 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 21】11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 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响应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 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 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供应商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jlys@163.com)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原件扫描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
(2)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书面承诺书;
本次招标经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jlys@163.com)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均须将 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hnzjlys@163.c om),并备注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核实符合要求并办理完手续后通过该邮箱 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获取文件要求的,不予发放 文件。
4、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9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0 9月0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 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宜阳县花果山乡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99号1号楼1单元11层1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3年8月2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花果山乡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花果山乡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99号1号楼1单元11层17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 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 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 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
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 件要求, 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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