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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 CYX2023803)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本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 万元, 招标人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规模: 根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专题会议纪要 ”,按照《红河州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等文件要求, 全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 进工作,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工作, 加 快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001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1.2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1.2.2<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 2021 年或
2022 年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 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1.4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 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6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2 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6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费 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5 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 法人或组织, 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3.2 资格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须提供监管平台备案证明材料)。
2.3.4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承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提供相关部 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并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
2.3.5 磋商申请人及单位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内。
2.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 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 2023 年 0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0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诚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 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 2023 年 0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诚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 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会议室
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潜在申请人应在云南诚 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 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CYX2023803
1.2 项目名称:河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 预算金额:约 48 万元
1.4 最高限价(万元): 48.00
1.4 采购需求:根据“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专题会议纪要”,按照《红河州农村生活
污水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 年)》等文件要求, 全力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 县推进工作,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工作,加快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可行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1.5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 45 个工作日。
1.6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 立法人资格,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1.2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 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1.2.2<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 2021 年或 2022 年单位内部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成立不足三个月或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 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1.4 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 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6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税务局税收 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 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4.2 磋商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年 06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社会保险费 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 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1.5 磋商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 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2.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 法人或组织, 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3.2 资格要求: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须提供监管平台备案证明材料)。
2.3.4 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承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提供相关部 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并对上述内容进行承诺。
2.3.5 磋商申请人及单位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内。
2.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 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时间:2023 年 8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17 时 30 分,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4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云南诚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 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
3.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扫 描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此方式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唯一途径。
3.4 售价(元): 800 元/家/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 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云南诚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 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5.1 时间: 2023 年 9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云南诚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 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金额:大写:肆仟元整,小写:¥4000.00 元,
公告发布的媒介: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我公司对
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北山上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诚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招 标 人: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河口分局
地 址: 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北山上行政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29790332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诚屹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4887090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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