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区】【成交公示】体育健身器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公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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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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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成交公示信息
体育健身器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534号
二、项目名称:体育健身器材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焦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北路鼎邦御庭小区7-9#楼104铺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胜、马强、陈继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3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磨子潭路双创中心东楼807室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众智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磨子潭路双创中心东楼806-8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体育健身器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30534号
二、项目名称:体育健身器材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焦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解放北路鼎邦御庭小区7-9#楼104铺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智能商用立式健身车、智能商用跑步机、乒乓球台、球场专用防眩目 LED灯、悬浮式拼装地板等。 品 牌:舒华、舒华、舒华、吉光、英利奥等。 规格型号:SH-B9100U、SH-T8919、SH-019、SY003、软连接一代等。 数 量:8台、8台、4台、24盏、2584平方米等。 单 价:17118元、24650元、2625元、2855元、178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胜、马强、陈继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3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磨子潭路双创中心东楼807室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五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众智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磨子潭路双创中心东楼806-8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二轮报价表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