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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人民医院食堂运营管理采购项目调研论证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为规范我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就我院异地新建工程医院食堂运营管理采购项目进行论证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jry2023082501
二、采购项目:项目共分2个包:A包:职工食堂托管;B包:病员食堂托管,供应商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两个包均投,但不可兼中。
(一)项目简介
1、该项目地址在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异地新建新院区,位于江都区纬三路以北,龙川南路以东,返坎河以南。职工食堂(含三个包厢)面积约1430平方米、病员食堂面积约1500平方米,位于医技楼负一楼, 包括食品加工间、售餐间、餐厅、库房等;水、电、气、炉灶、蒸箱、冰柜、空调等各类厨房设备设施齐全;房屋装修完好,餐桌、餐椅配备齐全。房屋、设备设施均提供运营服务商使用。
2、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新院一期规划设置床位1500张;现门诊量约2500人/日。现有在职职工、“四生”、第三方公司人员约2000余人。
(二)项目服务范围
食堂必须满足医院工作需要,包括管理运营,提供三餐、加餐和配餐、送餐等服务。职工食堂需要确保职工多元化订餐、就餐、送餐,提供值班人员早餐和手术室等工作人员午餐;每年须承接近百次大型会议用餐,包厢须承办公务接待工作餐、职工聚会订餐等服务。病员食堂需给住院患者及家属提供多元化订餐、就餐、送餐和治疗膳食(营养餐)。
(三)承包方式:医院监管、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四)服务期限: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进场之日起一年后,如供应商各项考核达标,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不超过两年。
(五)本项目病员食堂基本运营管理费用须供应商自行报价,金额不低于10万元/年;同时若年营业额达300万元以上部分需另缴纳管理费(不得低于3%)。
职工食堂免运营管理费。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代理商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件或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餐饮行业从业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以餐厅服务为主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餐饮企业的要求(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食堂所有专业人员须具有餐饮专业等级证书,所有员工持有效健康证。(承诺函)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无需提供情况说明(原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无须提供情况说明(原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含管理人员)、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和厨师长);
(一)、例如:项目经理资质要求:a、年龄50周岁以下(承诺函等佐证);b、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且有类似项目的成功管理经验(说明函等相关佐证材料);c、须具备相关从业资质证书等(例如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等佐证材料);报名时须明确项目经理人选(相关材料)
(二)、例如:厨师长资质要求:a、年龄55周岁以下(承诺函等佐证);b、持中式烹调师证书(高级厨师证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三级及以上佐证材料)。C、代表性业绩证明(佐证材料)。D、熟知食堂的相关食品、环境等卫生条例,有较强的协调和组织能力(佐证材料)。
9、职工食堂参与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堂运营管理业绩清单,同时须提供两家及以上大型食堂(就餐人数500人以上)从业项目业绩合同(含包间服务管理经验;含经营范围相匹配的人员配置,项目经理、厨师、会计及服务人员等的配置):(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病员食堂参与供应商必须提供食堂业绩清单,同时须提供两家及以上三级医院病员食堂的从业项目业绩合同(含经营范围相匹配的人员,如项目经理、厨师、会计及服务人员等的配置)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须配备有营养师((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11、供应商应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产原状和用途,如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必须书面报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承诺函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12、供应商认为必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3、以上条款均盖章有效;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 6日。
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咨询电话:0514-86553591
相关技术参数咨询: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总务科
咨询电话:0514-86536410
七、本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采购论证公告在“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内、外网”、“江都卫健委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诉电话:办公室:0514-86536690 监察室:0514-86552829
附件1(终).docx
附件1):江都人民医院新院食堂运营管理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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