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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药械化监督抽检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药械化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SGS2023215
项目名称: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药械化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药械化监督抽检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01包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化妆品监督抽检等相关工作;
02包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药品监督抽检等相关工作;
03包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2023年医疗器械检验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9月30前完成抽样,2023年11月30日前出具检验结果及检验报告。2023年9月30前完成抽样,2023年11月30日前出具检验结果及检验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CMA)。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1日  至 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176,000.00元
预算金额:01包20000元,02包80000元,03包76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6,000.00元
最高限价:01包20000元,02包80000元,03包76000元
01包项目名称:化妆品监督抽检
02包项目名称:药品监督抽检
03包项目名称:医疗器械检验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每包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按照包组预算最大化确定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响应无效。
二、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08 月31日至2023年 09月 07 日,每天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三楼3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人民币500元/包组,售后不退。
1.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请携带(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有意报名者需先携带相关资料现场报名,经查验合格后,方可缴纳文件费。文件费缴纳需采用电汇方式,电汇账号如下:
(1)账户名: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2)账号:292180399504
(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邮箱地址:sczyysgs@163.com
三、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        
联系方式:张先生、024-58613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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