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王坟镇垃圾填埋场土地恢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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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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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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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业主单位: | 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雄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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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06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6 09:30 |
寿王坟镇垃圾填埋场土地恢复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王坟镇垃圾填埋场土地恢复工程已由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行政审批局以营审批招标核字【20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寿王坟镇垃圾填埋场土地恢复工程 建设地点:鹰手营子矿区寿王坟镇 建设内容:对寿王坟镇垃圾填埋场土地恢复工程的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施工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80日历天内竣工(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次招标投资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4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的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其他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对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投标资格(开标现场于信用中国网查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6 09:00至2023-09-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6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营子区)、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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