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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津区宝墩遗址合作
社1/2栋层宿舍空间装饰改造。总装饰建筑面积约 637平米。原有建筑为地上地上1层,层
高约为3.0 mn 建筑总高约为3.7m,使用功能为宿舍3级火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
(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
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2019)332号文取得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
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
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到2023 年09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磋商文件自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09:00-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报名获取。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
民币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3、请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
采购文件购买:(1)网上报名:1)报名时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2542013956@qq.com.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
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
的项目名称、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磋商前将报名原
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上述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司公章)。4、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
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
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3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10 时3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3楼
七、其他
成都励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 采用竞争性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
2.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励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宝墩遗址合作社提升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津区宝墩遗址合作社1/2 栋
层宿舍空间装饰改造。总装饰建筑面积约637平米。原有建筑为地上地上1层,层高约为
3.0 mn 建筑总高约为3.7m,使用功能为宿舍3级耐火等级。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
(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
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2019)332 号文取得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
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
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
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津区兴义镇天府农博主展馆G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励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成华区三友路217号3楼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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