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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市场化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市场化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Y2023-052
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市场化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市场化试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清扫服务 陈仓区会展中心片区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试点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市场化试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会展中心片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市场化试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2年8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三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2022年8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完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名单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04日
至 2023年09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报名登记: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电子磋商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联系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自行办理,联系方式:4006-369-888(官方微信号:snca-1;陕西CA官方网站:www.snca.com.cn);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电子投标的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交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2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海棠风尚1510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鼎祥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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