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5个土地整治整改项目(3个耕地开垦项目,2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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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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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项目名称 | 浦北县5个土地整治整改项目(3个耕地开垦项目, 2个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4507002846006455001 | ||||
招标人 | 浦北县金浦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浦北县金浦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该整改项目涉及5个子项目,分别为:①浦北县张黄镇、大成镇、白石水镇、龙门镇等4个镇及东方农场耕地开垦项目,②浦北县泉水镇、石埇镇、安石镇、张黄镇等4个镇及东方农场耕地开垦项目,③浦北县白石水镇、北通镇等9个镇(街道)耕地开垦项目,④浦北县白石水镇红岭村等5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⑤浦北县大成镇六鸣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总面积4780.88亩,其中:旱改水项目面积2352.89亩,开垦项目面积2427.99亩。经多次现场勘察调研,旱改水项目整改潜力面积约250亩,开垦项目整改潜力面积约1500亩,实施整改后开垦项目预计获得新增耕地指标2000亩(如整改项目指标达不到2000亩,则在张黄、泉水两个镇新立项实施项目补足),旱改水项目预计获得指标200亩。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5日 | 开标地点 | 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9月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9月11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浦北县宋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兴之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铭德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亩,其中: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亩均包干费用22800元/亩;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亩均包干费用36800元/亩。 | ||||||
工期 | 2023年9月至2027年8月,其中施工、复核入库为1年,种植管护期为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自验收批复之日起3年内为项目的种植管护期。2023年11月10日完成施工面积2000亩。 | 质量等级 | 新增耕地、水田的质量须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入库备案确认。 | ||||
项目负责人 | 卢东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GX12020014705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伟志股份公司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亩,其中: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亩均包干费用22800元/亩;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亩均包干费用36800元/亩。 | ||||||
工期 | 2023年9月至2027年8月,其中施工、复核入库为1年,种植管护期为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自验收批复之日起3年内为项目的种植管护期。2023年11月10日完成施工面积2000亩。 | 质量等级 | 新增耕地、水田的质量须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入库备案确认。 | ||||
项目负责人 | 蒋波,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闽G009-60421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略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广西图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亩,其中:土地综合整治、未利用土地开垦项目新增耕地亩均包干费用22800元/亩;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亩均包干费用36800元/亩。 | ||||||
工期 | 2023年9月至2027年8月,其中施工、复核入库为1年,种植管护期为3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自验收批复之日起3年内为项目的种植管护期。2023年11月10日完成施工面积2000亩。 | 质量等级 | 新增耕地、水田的质量须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入库备案确认。 | ||||
项目负责人 | 陈晚红,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GX12022027384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http://ggzy.jgswj.gxzf.gov.cn/pb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浦北县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8317519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