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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清源镇岱阳等3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交易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条件

    寿宁县清源镇岱阳等3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宁德市水利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寿宁县清源镇
    2.2控制价(估算价):354.19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223133.0 万元
    2.3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宁德市水利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工程新建农渠、新建路边沟、新建排水沟、改建田间道、新建台阶路等
    2.4工期要求:总工期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要求,水利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6其他要求: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3.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4、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完工验收合格后1年 ,缺陷责任期从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3.3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09月12日15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报名网址: http://218.5.222.64:9005/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交易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5时30分
    5.2交易地点: 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5.3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清源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寿宁县清源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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