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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报告厅实木地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报告厅实木地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ZH2023-GC-09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一、招标条件
本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报告厅实木地板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17万元, 招标人为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报告厅实木地板改造工程:约1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报告厅实木地板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报告厅实木地板改造工程: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
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员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须满足的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且在省合同备案系统中未被锁定,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
何单位(包含个体工商户)担任任何职务。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
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
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的。
注:本项目如因中标人的项目组人员问题无法施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要求中标人
承担相应的责任。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9-06 10:00到2023-09-14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4日17:00时前(除去双休日)携带营业执照复印
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
公章)至太仓市朝阳东路22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报名的单
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9-15 10:30
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9-15 10:30
开标地点:太仓市朝阳东路22号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太仓市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太仓市
2、合同估算价:约17万元
3、招标项目名称:行政中心4号楼三楼报告厅实木地板改造工程
4、工期:4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10-3至2023-10-6
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二)投标文件的撤回与修改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
公章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三)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1、入围方式:开标后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对入围审查合格的单位按入围投
标单位送标登记表名单对应的序号号码(不再重新排序),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15家入围单位,不满
15家则全部入围,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四)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报价。
2、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
后果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3、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号文<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规定执行。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
位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
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5、本项目为法定招标限额以下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由招标人自主
决定采购方式。
(五)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
地 址: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太仓市朝阳东路22号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子 邮 件: 27128774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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