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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生态共富智慧牧场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长安生态共富智慧牧场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生态共富智慧牧场工程EPC项目已由农经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5-330481-20-01-149151,招标人为海宁市长安镇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及上级财政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海宁市长安镇兴城村,工程地上建筑面积17505.84平方米,1-4号羊舍、隔离羊舍、羊粪处理间、饲料存放配制间建筑结构为一层钢混框架结构;生产管理用房为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中标后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同时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及管理、设备采购及安装、联动调试以及配合试运行、交付使用、指导维护、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和专家论证评审、沿线政策处理、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等工程内容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2.4本项目总投资约4803.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066.11万元。
3.质量标准
3.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
3.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合同服务期
4.1设计、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钢结构房屋工期120日历天)。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6.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日止)。
6.4投标单位应熟悉掌握本单位建造师投标及中标情况,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002005/20210726/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7.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海宁)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市长安镇兴城股份经济合作社   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安镇                  地        址:海宁市恒力大厦9楼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传        真:               
 
 2023年   月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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