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21号线轨行区灯箱安全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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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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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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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选候选人公示
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21号线轨行区灯箱安全检测项目公开比选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选候选人。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0:00至2023年9月14日23:59止),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发包人):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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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
中选候选人公示
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21号线轨行区灯箱安全检测项目公开比选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选候选人。现将中选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12日0:00至2023年9月14日23:59止),具体如下:
中选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建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科盛康源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广东真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发包人):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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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传媒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