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SCWZDL-202308-ZXYHGDRW0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域 | 成都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9-11 |
采购人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 1480 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 511 号大合仓 C 区 415 房;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包个数 | 1 |
采购结果总金额 | 第1-第7中标人投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 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
定标日期 | 2023-09-11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 | 第一中标人:成都九鼎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 15-17 号 1 幢 1 单元 12 层 中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中标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服务期限:三年 第二中标人: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沙北二路 41 号附 5 号 1 栋 30 层 6 号 中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中标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服务期限:三年 第三中标人:北京仁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世纪城南路 599 号天府软件园 D 区 6 栋 505 号 中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中标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服务期限:三年 第四中标人: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北公交大厦 1 栋 11 层 中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中标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服务期限:三年 第五中标人:四川大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 51 号莱蒙置地广场 2 栋第 7 层 07 号 中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中标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服务期限:三年 第六中标人: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 88 号四川建行大厦 2410 室 中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中标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服务期限:三年 第七中标人: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星辰东一街 8 号附 2 号 中标金额:二手房评估合计投标金额:360 万元;房抵经营贷评估合计投标金额:220 万元;非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3 万元;商业类合计投标金额:4 万元。 中标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个贷押品评估机构入围采购 服务期限:三年 |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三年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曹曦(评标委员会组长)、刘亚莉、孙菁、蒋道贵、吕静、胡路(采购人代表)、彭涛(采购人代表) |
评审情况附件 | |
备注 | 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需要缴纳保证金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