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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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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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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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001
一、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3-0025
二、项目名称: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土地市场土地评估机构招标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徐州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徐州市中山南路65号9楼
被投诉人: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被投诉人地址:邳州市恒山北路西50米
相关供应商:江苏苏北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三环南路39号商办楼1-702室、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502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2号18楼、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主楼西20F、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3401室、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0号6层办公0713
当事人: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邳州市恒山北路西50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项目未划分标段,应重新划分标段后,重新发布招标文件或者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文件评分部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设置不合理, 招标文件评分部分,履约综合能力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资质的复印件,此评分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人,且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诉请求:立即终止本轮采购,将质疑投诉涉及的评分标准全部修改或删除,按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要求制作招标文件,重新进行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邳州市财政局
2023年09月07日
一、项目编号:JSZC-320382-GXZB-G2023-0025
二、项目名称: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土地市场土地评估机构招标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徐州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徐州市中山南路65号9楼
被投诉人: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被投诉人地址:邳州市恒山北路西50米
相关供应商:江苏苏北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金宏业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苏金宁达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咨询有限公司、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三环南路39号商办楼1-702室、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389号凤凰和睿大厦1502室、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22号18楼、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主楼西20F、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3401室、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0号6层办公0713
当事人: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邳州市恒山北路西50米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项目未划分标段,应重新划分标段后,重新发布招标文件或者以框架协议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文件评分部分拟投入项目组人员配备评分设置不合理, 招标文件评分部分,履约综合能力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资质的复印件,此评分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人,且明显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投诉请求:立即终止本轮采购,将质疑投诉涉及的评分标准全部修改或删除,按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要求制作招标文件,重新进行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邳州市财政局
2023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