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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CG202315号
项目名称: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1(件)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00 5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6)完税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7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7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获取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投标单位培训实操演示及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400-636-9888、029-88661267、029-88661266。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0日
相关附件:
药价科项目备案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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