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城区重大城建交通项目配套渣土水运中转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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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苏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相城区重大城建交通项目配套渣土水运中转码头 | |
采购单位 | 苏州城亿通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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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0000051027396001001
相城区重大城建交通项目配套渣土水运中转码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相城区重大城建交通项目配套渣土水运中转码头已由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相开管审投备(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苏州城亿通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城亿通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满足相城区工程渣土出运需求,建设单位拟建设临时码头工程,为轨道交通 2、4、7号线北延段和阳澄西湖第三通道工程项目建设服务。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御窑路以东、永昌泾北岸,东距元和塘约1km,拟建3个300DWT(水工结构兼顾1000DWT)渣土出运泊位,泊位总长度164m,码头两端连接翼墙约34m。本次招标为中转码头施工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120万元。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
(3)工期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下同)。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5月-2023年7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城亿通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相城区古元路10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联系人:于民峰、石帆
电话:0512-65981596-8115、17751116016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8.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4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请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时00分。
8.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8.7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相城区重大城建交通项目配套渣土水运中转码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相城区重大城建交通项目配套渣土水运中转码头已由 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相开管审投备(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苏州城亿通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城亿通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申请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为满足相城区工程渣土出运需求,建设单位拟建设临时码头工程,为轨道交通 2、4、7号线北延段和阳澄西湖第三通道工程项目建设服务。
本项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御窑路以东、永昌泾北岸,东距元和塘约1km,拟建3个300DWT(水工结构兼顾1000DWT)渣土出运泊位,泊位总长度164m,码头两端连接翼墙约34m。本次招标为中转码头施工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120万元。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
(3)工期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以信息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类型为准,下同)。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港口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3年5月-2023年7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交易平台招投标文件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城亿通生态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相城区古元路109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1018号元联大厦10楼
联系人:于民峰、石帆
电话:0512-65981596-8115、17751116016
8、其他
8.1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8.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4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请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按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时00分。
8.6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款。
8.7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