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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2023年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岐山县2023年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2023-CG018
项目名称:岐山县2023年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3年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9,750.46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路工程施工 岐山县2023年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00,000.00 2,899,750.4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3年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岐山县2023年新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12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连续12个月已缴存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9、投标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9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温馨提醒: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各供应商需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农村公路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岐山县凤鸣西路4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白桦林国际A座2401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中禧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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