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兴贤廊道路域绿化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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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河南 | 城市 | 三门峡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卢氏县兴贤廊道路域绿化项目 | |
采购单位 |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项目概况 卢氏县兴贤廊道路域绿化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3-140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兴贤廊道路域绿化项目-一标段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84,721.81元 | |||||||||||||||
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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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采购内容:渣土清理、种植土回填 、绿化用地整理、护坡垂直挂网绿化、绿化栽植及后期绿化养护两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之类似内容;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3年0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3年06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办理CA证书:http://www.smxgzjy.org/bwstb/23330.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12月26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响应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响应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供应商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其他事项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工作。因响应人操作不当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等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2.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398-7863556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宇振 电话:13700744318 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100米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卢氏县城解放路中段 | |||||||||||||||
联系人:任学智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伟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1号楼3层307 |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