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设计成交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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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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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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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宿松县水利局委托,就宿松县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设计(项目编号:GN2023-H5-8055)进行邀请询比。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2日下午14时3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公开开标,经评审小组评审,现将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元)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85,000.00 |
第二成交供应商 | 安徽省汉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128,000.00 |
第三成交供应商 | 安徽省城乡设计发展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127,000.00 |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3日17:30
询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
二、评标情况说明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宁波哲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特此公示。
本次结果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
采购人:宿松县水利局
地 址:***** 362号
联系人:***** 登录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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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兹元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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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