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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购买重症医学科和麻醉科所需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购买重症医学科和麻醉科所需设备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ZDYC-PY-2023-1007)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购买重症医学科和麻醉科所需设备项目:
中标人:濮阳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63.1万元
二、其他:
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购买重症医学科和麻醉科所需设备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DYC-PY-2023-1007
2、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购买重症医学科和麻醉科所需设备项日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元)
1 重症医学科和麻醉科所需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
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濮阳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台前县
城关镇金水南路迎宾馆东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三、评审专家名单
谢建卫、董国伟、王海兵。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代理服务费。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3
年10月08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
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台前县夹河乡前夹河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宇辰项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南
发布人: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7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夹河中心乡卫生院
地 址:台前县夹河乡前夹河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濮阳市中原路与濮上路交叉口往东100米路南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劾复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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