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宿州学院2023年汴河路校区档案室改造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学院2023年汴河路校区档案室改造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SZXYHXCT-2023-10-C
二、项目名称:宿州学院2023年汴河路校区档案室改造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九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奥泰克中央广场1栋404室
中标(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 程 类
名称:宿州学院2023年汴河路校区档案室改造项目(三次)
施工范围:汴河路校区二楼档案室改造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15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娟
证书信息:(FG)20166855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龙(组长)、闫少博、邓福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约定收取,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 B#16 楼,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学院        
地    址: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安厦时代广场B栋1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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