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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村临江海路段村容村貌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施桥镇扬子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子村临江海路段村容村貌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扬子村临江海路段村容村貌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YZC-20231202号
项目名称:扬子村临江海路段村容村貌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83万元
最高限价:21.44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3年9月-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1.11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请在公告期限内(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9日,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购买。购买时携带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资料费缴纳凭证。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磋商响应。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资料费:
本次磋商资料费文件500元,售后不退,以报名单位缴纳,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302室(施桥北路10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施桥镇人民政府新址北楼302室(施桥北路10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除上述情况以外,供应商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工作人员联系。
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5、本项目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
6、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
开户名:扬州市施桥镇财政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施桥支行
账号:3210271101201000008110
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3年12月26日15: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扬州市施桥镇扬子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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