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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档案整理购买服务计划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机构改革中有关经费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昆财预〔2019〕23号)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要平稳有效衔接档案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档案管理工作,提升档案管理专业化水平,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请中介机构协助完成档案整理相关工作。现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管理(B1202 档案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单位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 预算资金
预算资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用于纸质档案整理及档案统计,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单位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实施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 工作内容
(一)协助完成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档案制度编制;
(二)完成全年文书、电子、实物、照片、会计档案整理、鉴定、条目录入,永久、30年文书档案数字化、数据挂接、数据备份、卷壳编制、目录打印装订、排列上架标识、档案统计等工作;
(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整理工作并通过昆明市档案局的检查考核。
五、 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具有云南省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云南省档案局颁发的《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昆明市档案局颁发的《昆明市档案服务中介机构备案证书》。到岗从业人员具备到岗人员长期从事档案工作,熟练掌握党政机关各类档案整理方法与步骤、国家、省市相关的各类档案规范及标准;
(二)承接单位在服务期限内配备持有云南省档案局颁发的《档案专业技术岗位培训证书》或《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云南省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人员负责、开展档案整理加工工作;
(三)派驻人员在档案整理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云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保守机密,不得复制、拍照、传播档案的内容,且不得将档案材料带离指定的工作场所等可能存在泄密的行为,不得有损毁、损害、遗失文件材料的行为;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昆明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车辆、及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服务团队能提供及时良好的上门服务。
六、 目标要求
通过对档案规范化整理编制,全面提升加强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档案管理水平和能力,助力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各项工作发展。
七、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八、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原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采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示期内,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项目报价、资质证明、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钟亚伟
联系电话:0871-63964511
报名地址: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4楼43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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