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财政局关于对华容区乡镇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名称:华容区乡镇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鄂州众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司徒路12号金州星城2栋3楼03号
被投诉人: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鄂州市华容区体育路29号(城管局4楼)
三、基本情况
(一)鄂州市华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华容区乡镇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HRQZFCGZX-CS-230710-010(3)]于2023年7月13日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为70.848万元,最高限价70.848万元。鄂州众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该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8月2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3年8月25日依法受理。
(二)投诉事项
1、在本次项目中,我司报价被评标小组以“恶性竞价”为由作废导致废标,缺乏法律依据,且认定程序有误。
2、担任本次项目的评委近年无评审记录,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存疑。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华容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