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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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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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项目名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月8日,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邀请相关专家在云和分局3楼会议室召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采购单一来源论证。
专家组通过询问项目情况和云和分局采购计划表等资料的核对,形成以下意见:
该项目由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建设并实施驻点运维服务至2023年底。设备软件自主开发,鉴于项目一致性和运维服务配套的因素,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形式由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驻点运维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3栋17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云和县梨园路4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5122418
传 真:
地 址: 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164.9 KB
采购人: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项目名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月8日,由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邀请相关专家在云和分局3楼会议室召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运维项目采购单一来源论证。
专家组通过询问项目情况和云和分局采购计划表等资料的核对,形成以下意见:
该项目由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建设并实施驻点运维服务至2023年底。设备软件自主开发,鉴于项目一致性和运维服务配套的因素,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形式由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该项目驻点运维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安徽庆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3栋17层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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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 /
地 址: 云和县梨园路4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5122418
传 真:
地 址: 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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