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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区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榆阳区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0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SD-2023-228
项目名称:榆阳区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3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2):
合同包预算金额:9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2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00 9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3):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3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1,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4(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4):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4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70,000.00 1,2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5(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5):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5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 7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6(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6):
合同包预算金额:1,2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6-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6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10,000.00 1,2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7(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7):
合同包预算金额:9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1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7-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7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10,000.00 9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8(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8):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8-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8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0 1,3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9(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9):
合同包预算金额:1,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9-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9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380,000.00 1,3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10(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0):
合同包预算金额: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0-1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80,000.00 9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4(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5(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6(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7(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8(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9(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10(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5(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6(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7(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8(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8)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9(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9)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10(小西沙棚改工程预算评审N10)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本单位  2023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保证明,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巳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共三份);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信用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7..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情况:投标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www.ylcredit.gov.cn)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操作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釆购活动;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在线上传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响应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询标操作手册V1.0,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楼,E18、E19窗口,联系电话:0912-345214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榆阳区财政资金评审评价中心
地址:榆林大道榆阳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沣银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西港锦天城B4-2-401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沣银时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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