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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原计生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灵璧县原计生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CG2023170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原计生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皓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灵城镇温州商城68号楼二楼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灵璧县原计生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灵璧县原计生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项目,该项目主体建筑6层,面积6907.64平方米,现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包括大楼外墙真石漆,三层以上(含三层)室内拆除、装饰工程,水电工程等;采购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恒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12187955

五、评审专家名单:朱慧玲(组长)、张荣表、刘雪丽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代理服务费(含清单控制价编制费)为35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璧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灵璧县县政府三楼           
联系方式:马主任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贝斯特酒店西门对面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主任(业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代理)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业主)、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代理)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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