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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管理技校食堂运营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厦门铧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封闭式管理技校食堂运营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ZKXM2023121
2、项目名称:封闭式管理技校食堂运营服务招标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本项目预算(元)
履约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
(元)
招标要求
1
1-1
封闭式管理技校食堂运营服务招标项目
/
500000
8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五年。
服务地点:厦门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租金支付:
序号明细备注1第一年:场地租金1万元,加营业额的10% 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支付场地租金及营业额相应比例的金额。2第二年:场地租金2万元,加营业额的11%3第三年:场地租金3万元,加营业额的12%4第四年:场地租金3万元,加营业额的12%5第五年:场地租金3万元,加营业额的12%
备注: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提供本公开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报价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4.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5.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4.6.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暂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页面截图。
4.7.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截图。
4.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9.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承诺函。
4.10.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每天9:00-12:0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投标人可直接到上述地址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投标人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公开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报名或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
7、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01月0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铧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塘村莲塘412号之五6号楼301室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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