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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康复医院(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南溪新院区食堂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宾市康复医院(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南溪新院区食堂扩建工程竞争性磋商成
交公告
(招标编号:CMZB-2023-0113)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宜宾市康复医院(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南溪新院区食堂扩建工程:
中标人:四川宗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9.51万元
二、其他:
一、本项目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37元。二、本项目采购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日。三、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6日。四、
本项目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五、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联系人、联系
方式详见本公告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六、评审专家名单:蔡岷(评审小组组长)、黄
宇晓、胡刚(采购人代表)。七、成交供应商名称:四川宗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兴
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恒阳国际中心8栋1-3号;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履约时间:(一)服
务进场时间施工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二)工期1.以开工报告之日起,工期为25
日历天;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
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3)
采购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采购人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成的工期延误。3.因
采购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4.因供应商供材或施工等原
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供应
商承担,工期不顺延;履约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单位纪检部门。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外江路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走马街金沙商业广场2幢2层2-12-2号(滨江路西段86
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sichuanchangmu@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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