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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海南 城市 海口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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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二东路水岸听涛E栋23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UFU-2023-100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物业及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4年1月1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以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身份参加投标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品目或节能产品清单中品目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或执行合同中,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本项目不设置投标(响应)保证金;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二东路水岸听涛E栋2307室
方式:现场购买(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今雨天地商业街4栋三楼(飞龙公寓B座对面)开标室6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今雨天地商业街4栋三楼(飞龙公寓B座对面)开标室6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口助福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二东路水岸听涛E栋2307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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