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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0G230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监理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绥化路棚改项目二期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日,计划总工期:56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5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施工期及其保修阶段
2.6质量目标:达到国家、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总监注册执业单位需为投标人,提供2023年9月至1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并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3.4其他人员要求: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
3.5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总监近三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总监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任的项目总监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16时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及《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8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8时3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3〕290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将被否决。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棚户区改造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建国街3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110号(中海大厦)四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hrbtrust@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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