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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条件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信电科”、“采购人”)拟选聘采购代理机构为公司提供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2.3 采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编制资格预审公告(如有)、招标采购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②编制各类招标采购文件;
③负责办理各项招标备案、登记手续(如有);
④组织踏勘现场(工程项目)、招标答疑文件编制;
⑤协助或受委托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妥善保存招标采购项目的档案及电子文档(开标评标活动应当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一并存档);
⑥协助完成定标工作,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制招标投标书面报告、招标投标资料汇总装订成册后移交;
⑦提供招标采购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签订、后续服务(配合稽查、协调各方工作)等与上述代理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有关的服务;
⑧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代理协议书中约定的其他工作;
⑨利用各类采购交易平台完成全电子化招标采购操作。
⑩根据采购人需求,定期为采购人提供招标采购相关培训。
2.4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2.6其他要求:采购人将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考核管理,入围采购代理机构要无条件接受考核管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三、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3.1 谈判响应单位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1.2企业业绩: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时间为准)至少代理过一项1000万元以上信息化类项目的招标或采购;(提供以上代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本项目代理机构或委托人盖章的中标通知书及对外发布的中标信息网页截图扫描件或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3.1.3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近三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1.3.1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1.3.2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1.3.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1.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1.3.1条款至3.1.3.3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2其他要求
3.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获取
4.1 本询比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获取采购文件。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通过豫信e采平台进行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即可参与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本项目无需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办事指南:供应商首次注册办理流程(全电子化开评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入库)、供应商操作手册。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30使用账号登录豫信e采平台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询比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递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报价文件以pdf/zip等格式上传至豫信e采平台,无须加密,文件上传后,系统将自动加密。同时,供应商应将盖章版PDF响应文件扫描件加密发送至邮箱eathinkcgzx@126.com作为备用文件。开标期间因系统异常导致供应商响应文件未上传成功的,评审小组有权启用备用文件进行评审。开标期间未出现上述异常,则不再检查供应商备用文件发送情况。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3供应商无需登录系统使用CA解密,开启会议开始后文件将自动解密。
5.4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自检(自行下载检查文件是否完整且可正常打开)。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汉月路明理路中原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13层
联系人:蔡老师  何老师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        
电  话:0371-80965552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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