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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平台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平台;
2.2项目编号:YXEC-20221209-001;
2.3项目地点:漯河市;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5采购范围:金融服务平台包括金融服务数据库、金融服务门户、企业业务管理平台、金融机构业务管理平台、大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大数据风控平台及三方系统对接等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2.6采购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2.8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质量保证期:3年,中标人应制定详细的售后维护服务方案,确保免费服务期内,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修复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能在1个工作日内解决,应当在1个工作日提供符合实际业务的解决方案。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一项2019年1月1日以来信息化类项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出具承诺函,盖供应商公章)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3.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3.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3.4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3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3.2条款至3.3.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3.3信誉要求中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出具承诺书,盖供应商公章)
四、电子注册与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进行全电子化采购。
4.2 有意参加本项目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豫信e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绑定和电子签章手续后,方能参与电子投标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豫信e采平台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豫信e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询比失败的,后果自负。
4.4 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收款账号:8111 1010 1160 0639 33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下载采购文件前请提前缴纳文件费至以上账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简写标书费,并将电子转账凭证或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见本章联系方式)。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豫信e采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递交纸质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豫信e采平台(https://yxec.eathink.com.cn)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时30分。
5.3电子响应文件通过“豫信e采平台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导出、上传。
5.4取消纸质响应文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5.5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网上完成电子签到。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文件无效或开封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5.6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指定载体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豫信e采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太白山路与月湾湖路交叉口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圃田西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西南角明亮环保大楼三楼312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刘先生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zjsh86556161@163.com
 
监督部门: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
监督电话:0371-80965552
豫信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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